本校与香港警察学院/香港海关学院订定的学分承认安排

遥距学习生 学分承认 本校与香港警察学院/香港海关学院订定的学分承认安排

本校与香港警察学院/香港海关学院订定的学分承认安排

与香港警察学院订定的学分承认安排

本校承认下列两项由香港警察学院开办的专业文凭课程,课程的毕业生若入读香港都会大学的学士学位课程及荣誉学士学位课程,最高可获得40学分的承认。

(1) 学警「警务」专业文凭课程#1
(2) 见习督察「警务领导及管理」专业文凭课程#1

此外,上述两项专业文凭的持有人,在申请本校的「整体学分承认」(BCT)时,可同时使用一项认可的高级文凭#2或副学士#2或等同程度#2或以上程度#3的 学历,一并提出申请。申请人如入读普通学士学位课程,最高可获得80学分的承认,而入读荣誉学士学位课程,则最高可获100学分的承认。这项特别安排适用于所有由本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及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开办的普通学士学位课程及荣誉学士学位课程。申请人是否符合这项特别安排的申请资格,需视乎申请人所持的学历而决定。

申请人可循一般学分承认(GCT)或整体学分承认(BCT)提交申请。每宗申请均按既定的审核准则处理。

有兴趣递交学分承认申请的人士,请参阅「学分承认申请指引」(Guide to Application for Advanced Standing)。

有关上述本校与香港警察学院学分承认安排的一般查询,请致电2768 6624与学分承认及毕业组联络。

就有关执法及保安社会科学学士/荣誉社会科学学士课程的查询,请致电2768 6848与陈咏伦博士联络。

#1    此专业文凭课程获香港都会大学承认,并获订定总学分值(TCV)为40。
#2    认可的高级文凭及副学士,总学分值(TCV)一般为80。
#3    符合这项特别安排的另一项学历,总学分值(TCV)需达80或以上。


与香港海关学院订定的学分承认安排

本校承认下列两项由香港海关学院开办的专业文凭课程,课程的毕业生若入读香港都会大学的学士学位课程及荣誉学士学位课程,最高可获得40学分的承认。

(1) 海关关务专业文凭(关员)课程#1
(2) 海关管理专业文凭(督察)课程#1

此外,上述两项专业文凭的持有人,在申请本校的「整体学分承认」(BCT)时,可同时使用一项认可的高级文凭#2或副学士#2或等同程度#2或以上程度#3的 学历,一并提出申请。申请人如入读普通学士学位课程,最高可获得80学分的承认,而入读荣誉学士学位课程,则最高可获100学分的承认。这项特别安排适用于所有由本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及科技学院开办的普通学士学位课程及荣誉学士学位课程,以及下列三项由教育及语文学院开办的课程:

通识教育学士
语言研究学士(英文)
语言研究荣誉学士(英文)

申请人是否符合这项特别安排的申请资格,需视乎申请人所持的学历而决定。申请人可循一般学分承认(GCT)或整体学分承认(BCT)提交申请。每宗申请均按既定的审核准则处理。

有兴趣递交学分承认申请的人士,请参阅「学分承认申请指引」(Guide to Application for Advanced Standing)。

有关上述本校与香港海关学院学分承认安排的一般查询,请致电2768 6624与学分承认及毕业组联络。

#1    此专业文凭课程获香港都会大学承认,并获订定总学分值(TCV)为40。
#2    认可的高级文凭及副学士,总学分值(TCV)一般为80。
#3    符合这项特别安排的另一项学历,总学分值(TCV)需达80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