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选科及学生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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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选科及学生纪录

選科

旧生选科

学生在注册入学后便可在日后的学期内自由选修科目,旧生(本校毕业生或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之高级文凭毕业生除外)报读设有入学条件之课程时须缴交报名费。旧生选科有下列几项限制:

  • 注册手续一般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本校会尽量提供足够的学额以满足学生的需要。惟某些科目学额有限,建议学生应尽早提交申请。

  • 如果两个科目的教材大部分相同,这两科会构成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学生只能运用此组合其中一个科目所得的学分,以取得某一学位。有关「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的详情,请参阅http://www.ouhk.edu.hk/excluded-combinations_c

  • 若干科目或设有建议性先修科目;本校认为学生在选修该等科目前,应在另一个指定科目(通常属较低程度)获得相关知识及技巧。本校非常鼓励学生选修该等科目前,先完成所设的先修科目。倘该等科目所设的先修科目为必修科,学生必须先完成这些先修科目,才可选修该等科目。设有先修科目者,已在大学网站的个别科目介绍部分清楚列明。

  • 学生不得重读已取得及格的科目,包括更改了编号的科目,或相应以面授模式开办,但内容完全一样的科目。

  • 学生在修读下一学期科目时,一般不得重修目前正修读的科目。如欲重新注册报读某科,必须先行退修(请参考「退修科目」一节)。

  • 若科目程度有所更改,如基础程度科目改为中级程度科目或后者变为前者,不论该科目在更改前的程度如何,校方一概以最新的科目程度作为依归,将相应的学分计算入学位的总学分之内。此等科目将列为不可重复修读的科目组合。有关「不可重复修读的科目组合」请请参阅http://www.ouhk.edu.hk/courses-not-taken-again_c

  • 总注册值为20的科目组合,大致相等于一个全日制学生的正常学习量。学生如欲在一个学期内选修总注册值超过30的学士学位/副学位科目,则必须在递交旧生选科注册表时,连同解释信一并递交,以取得有关院长的同意。

任何新生或旧生在第一次选修深造程度的科目时,在一个学期内只会获分配最高15总注册值的深造程度科目组合。至于旧生选科,总注册值不得超过30。如拟选修的科目超出所限定的注册值,学生须事先取得有关教学学院院长批准。

学生一般可在注册期间,选择经网上注册或于大学网页下载「旧生选科注册表」注册科目。惟以混合学习模式修课的课程其注册手续有所不同,修读有关课程的学生必须递交「旧生选科注册表」办理手续。曾于二十四个月内修读本校科目的学生,会在旧生选科时段开始之前收到旧生选科资料。连续二十四个月没有注册修读任何科目的学生,可经大学网页浏览旧生选科资料及进行网上注册。

逾期选科

学生如欲在指定截止申请日期后选修科目,可填写R-LR表格,申请逾期选科。每项申请将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除非有特殊理由而该科仍有学额,否则本校不会批准在学期开始后才收到的申请表。 本校或需征收申请费。

更改选修课程/更改注册科目

学生在修读课程期间,如欲申请更改选修课程,可登入本校网站(在学学生)→MyOUHK更改,或填妥R-CP表格。如更改选修设有入学条件之课程,学生必须填妥R-CP表格申请及在申请时须缴付申请费(本校毕业生及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之高级文凭毕业生除外)。

学生亦可申请更改已注册的科目,然而只限于同一学期开办的科目,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须以一对一形式替换。假如你已办理科目注册手续而想转读其他科目,应填妥R-CC表格,并须缴付行政费用。每项申请将按个别情况处理。申请表应于新学期开始前尽早提交。

海外修业

修读兼读制(遥距学习)课程而又居住在海外的学生在选科注册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学生必须确定其通讯地址纪录已更新,并清楚标明为海外地址。

  • 确定修读的科目没有指定需要参加的实验课或日间课堂。

  • 必须按时缴交修业习作。

  • 按时参加在香港举行的考试;或在相等于香港举行考试的同一时间内在海外应考。(详情见第9章〈评核及考试〉)在外地举行考试的有关费用需由学生承担。

学生纪录

学生证

本校会在学期开始前,把学生证发给新生。学生证于学生在本校修读期间内有效。学生如未有收到学生证,应于开课后两星期内通知教务处学生纪录组。

当你使用大学设施及参与课堂/考试时,学生证是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学生证须与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只适用于没有香港身份证者)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学生如遗失或损毁学生证,应填妥R-ID表格,立即办理补领手续,并须缴付行政费用。

更改个人资料

学生若有需要更改个人资料,应通知大学。更改个人资料,如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等,学生可登入本校网站(在学学生)→MyOUHK更改,否则本校可能无法为你提供与学业有关的服务和行政服务。此外,学生亦可登入本校网站(在学学生)→MyOUHK查阅个人纪录及学业纪录。

暂停学业

本校鼓励学生如因任何理由难以继续修课,应先征求导师及学科主任的意见,要求指导。

暂时休学及学籍

假如修读兼读制课程的学生已修毕所有注册修读的科目而暂时又无意修读其他科目,则可暂时休学,日后可于任何学期,再申请报读科目。学生暂时休学不必另行通知校方,你仍是香港公开大学的学生。倘休学超过二十四个月,你将丧失本校的学籍,但学业纪录则仍保存于档案。当你打算再修读科目时,请于以书面通知教务处入学及注册组(兼读制课程及研究生课程),恢复注册学籍。

延期修业

假如你现正修读一个科目,但希望延迟至较后时间始再行修课,则应申请延期修业,有关详情请参阅「教务规例」之「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

如欲申请延期修业,请填妥R-DS表格,并在申请限期内递交。有关申请限期请参阅第3章「校历表及重要日期」。

如你需申请延期修读科目,而同时拟就该科申领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则该科的完成日期会因延期修业的有关安排而有所延迟。持续进修基金申请人应该遵守有关申领发还款项的规定。如遇到任何特殊情况,可向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查询。

退修学业

假如你决定终止修课,请填妥R-WD表格,并按第3章〈校历表及重要日期〉列出的截止日期将表格送交教务处入学及注册组(兼读制课程及研究生课程)。假如你已退修某一科目,则你将不得参加该科目的期终考试。有关详情请参阅〈教务规例〉之「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学生若未正式退学而欠交作业或缺考,一律当作不及格论。(详情见第9章〈评核及考试〉。)

在其他院校修读课程

假如你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辖下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学生,本校仍会为你注册入读。你原来所属的院校却可能不容许你修读其他课程,因此,你应事先向所就读的院校查询。

 


更新日期: Jun 0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