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

遙距學習生 畢業 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

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

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 (五學分學制)

  • 每項頒授的榮譽學士學位分為以下等級:甲等、乙等(一級)、乙等(二級)或丙等。在特殊情況下,大學可頒授未註明等級的學士學位。
  • 個別科目成績等級的等級點如下:
成績等級
等級點
A
4.0
A-
3.7
B+
3.3
B
3.0
B-
2.7
C+
2.3
C
2.0
成績級別
轉化等級點
及格一
4.0
及格二
3.3
及格三
2.7
及格四
2.0
  • 為了釐定學士學位的等級,平均積點會依據課程要求所列高級或中級程度科目等級點最高的80 學分(以成績等級而定)計算。最高等級點的80 學分中的40 個學分需來自高級程度科目,(「(a) 組別科目」),而餘下的40 學分(已計入(a) 組者不算在內)需來自高級或中級程度的科目(「(b) 組別科目」)。在計算有關課程的平均積點時,(a) 組及(b) 組科目的比重可能不同。計算方法如下:

                                 

  • 倘若根據整體學分承認指定的尚須選修科目,學生修畢的課程少於80 學分,平均積點將會以(a) 組別高級程度科目最佳成績的40 學分計算,而餘下的學分(已計入(a) 組者不算在內)需來自(b) 組別高級或中級程度的科目。
  • 學生如要符合獲頒某個榮譽等級的資格,需符合課程要求所列(a) 組別和(b) 組別科目所需學分及以下的平均積點:
榮譽學士學位等級
平均積點
甲等
3.50 – 4.00
乙等(一級)
3.00 – 3.49
乙等(二級)
2.50 – 2.99
丙等
2.00 – 2.49

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 (三學分學制)

  • 每項頒授的榮譽學士學位、榮譽雙學士學位或混合級別雙學術資格的學士學位分為以下等級:
    • 甲等
    • 乙等(一 級)
    • 乙等(二級)
    • 丙等
    • 學位
  • 成績等級的等級點如下:
成績等級
等級點
A+
4.3
A
4.0
A-
3.7
B+
3.3
B
3.0
B-
2.7
C+
2.3
C
2.0
C-
1.7
D
1.0
Fail
0.0
  • 在計算學位課程的榮譽等級時,學位平均績點(aGPA)將以滿足最低畢業 要求的相關成績最高學科的學分來計算。
  • 倘學生獲准多次修讀單一學科,無論其成績是否提升或下降,只有最後一次修讀該科的成績計算在累積平均積點內。
  • 學位平均積點計算方法如下:

*最後一次修讀該科的成績

  • 學生若符合以下的學位平均績點,便可獲頒授相關的榮譽學士學位等級:
榮譽學士學位等級
學位平均績點
甲等
3.50 – 4.30
乙等(一級)
3.00 – 3.49
乙等(二級)
2.50 – 2.99
丙等
2.00 – 2.49
學位
1.70 –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