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畢業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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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畢業及證明

畢業申請

如果你將成功修畢所規定的學分,並會符合有關學術資格頒授的要求,即可於最後一科考試後向本校申請畢業。

畢業安排 使用G-GR表格申請畢業
申請程序 學生應於擬畢業當年,填寫並遞交G-GR表格(畢業申請表)申請畢業。

學生若在擬獲取的學術資格將累積足夠的學分,並會完全達致有關的學術要求,便應填妥G-GR表格,在指定限期前交回畢業組。表格可從本校網站(在學學生)下載,或在教務處詢問處及諮詢中心索取。學生可以在指定日期內(日期會於大學網站〔在學學生〕內公布),在網上遞交G-GR 表格。

待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公布之後,已遞交G-GR 表格並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會收到確認畢業通知書。學生應填妥夾附的G-GRC表格,並在限期前繳交畢業費。

深造證書及文憑、深造學位、學士學位、副學士、高級文憑及文憑課程,每份申請費用為港幣七百五十元;證書課程則為港幣一百五十元。
截止日期 G-GR表格*:於四月、八月和十月畢業的學生,應分別於同年二月二十二日、六月二十七日及九月二十四日交回表格。

G-GRC表格及繳交畢業費*:於四月、八月和十月畢業的學生,應分別於同年四月八日、八月十日及十一月八日交回表格及繳費。

* 畢業申請提交截止日期可能有所更改。請參閱大學網站上的學生公告,了解 有關的更新。

注意事項

  1. 請參閱「教務規例」的有關規定。

  2. 若在繳費限期當天仍未收到本校寄出的G-GRC表格,請立即與畢業組聯絡。

  3. 逾期申請或電話申請恕不受理。

  4. 本校在每年的四月、八月及十/十一月頒授學術資格,並通常於十一/十二月舉行畢業典禮。本校將不會安排證書課程頒授典禮。

  5. 畢業同學可於學術資格頒授後四至六個星期,親身到本校領取結業證書和學業成績表。

  6. 所有已繳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得撥作其他用途。

轉換學術資格

你可以根據本校已頒授的學術資格,修讀額外學分,以取得相同或不同課程的較高學術資格。當你將修畢這些額外的學分,並會符合有關學術資格的要求,可經轉換現有的學術資格申請畢業以取得較高學術資格。

轉換學術資格安排 使用G-GR表格申請畢業。
申請程序 與申請畢業的程序相同,但學生必須在申請表內註明擬通過轉換學術資格申請畢業。
截止日期 請參閱畢業申請部分。

申請轉換學術資格注意事項

  1. 轉換學術資格只適用於指定的學術資格。請參閱「教務規例」內的「學位銜接資格規例」及有關較高學術資格的課程規例。

  2. 如果你希望轉換較高的學術資格,必須填寫G-GR表格。申請獲批准後,本校會將G-GRC表格寄予學生,供學生確認其畢業申請。

  3. 已持有指定學位的學生如希望把取得的學術資格轉換為較高的學術資格,在領取較高學術資格時,可能要將已頒授的證書交還本校。

學業成績表

學業成績表是本校發出的有效文件,詳列學生的完整學業紀錄、擬修讀課程、成績(包括不及格、重考、退修、延期修業等)、已取學分,以及各科的註冊年份和學期、科目程度及教學語言等。正在修讀的科目將不包括在內。

除涉及學位銜接的學術資格外,每一個所頒授的深造及學士程度(或以下)資格將獨立列明於同一份學業成績表的個別版面上。大學可按學生的要求,單發出學業成績表內指定學術資格的部分。

學生可於修業期間,填妥R-TR表格,申請學業成績表。此外,當學生修畢整個課程,並繳交畢業費後,本校會在學術資格頒授後免費發出一份學業成績表,證明學生已完成該課程。

在學及學歷證明

若有需要,教務長會發出正式的證明文件,證明你為本校的學生,或證明某張副本為取自本校刊物/文件的真本。本校可能徵收手續費。

大學保留權利,在特定情況下,例如學生尚未向大學繳清欠款或違反大學規例,可拒絕發放學業成績單、正式文件及學術資格證書予學生。

 


更新日期: Jul 0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