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榮譽學士(幼兒教育:領導及特殊教育需要) - 途徑一、二、三

教育及語文學院 科目與課程 遙距學習課程 教育榮譽學士(幼兒教育:領導及特殊教育需要) - 途徑一、二、三

課程資料

  • 持有本校「五學分學制」下所頒授之教育學士(幼兒教育)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學歷資格,如欲取得榮譽學位資格,可循途徑一或二報讀本課程,詳情如下:
  • 持有本校「五學分學制」下所頒授之幼兒教育高級文憑(特殊教育)的學歷資格,可循途徑三報讀本課程,詳情如下:

課程要求

教學語言本課程的所有學科均以中文為教學語言。

途徑一 (BEDECELSH1)

修讀途徑一的學生必須

  • 持有本校「五學分學制」下所頒授之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的學歷資格,及
  • 修畢至少36學分,詳情如下:
     
(a)

修畢以下教學實習科目,取得3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07ECD教學實習34000
(b)

修畢以下「幼兒教育基礎」核心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3281ECD早期評估與介入63000
(c)

選修以下「不同學習需要兒童」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383ECD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傾向幼童的特徵、評估及管理34000
EDU 4384ECD教導有讀寫障礙傾向的學前幼兒34000
EDU 4385ECD支援自閉症幼兒34000
EDU 4386ECD語言發展遲緩及訓練34000
(d)

選修以下「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279ECD領導幼兒教學的創新與資訊科技應用34000
EDU 4480ECD幼兒教育政策分析34000
EDU 4405ECD幼兒教育議題34000
(e)

修畢以下「研究項目或額外學科」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20ECD幼兒教育研究項目64000
從「不同學習需要兒童」核心選修科目中額外選擇一個學科34000
從「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中額外選擇一個學科34000
(f)

修畢以下大學核心科目,取得9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UNI 1001ABWUniversity Core Values 大學的核心價值21000
UNI 1011ABWSocial Responsibilities11000
UNI 2001BCW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Teamwork32000
UNI 3001BCWEntrepreneurial Mindset and Leadership for Sustainability33000

途徑二 (BEDECELSH2)

修讀途徑二的學生必須

  • 持有本校「五學分學制」下所頒授之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學歷資格,及
  • 修畢至少30 – 36學分,詳情如下:
    (a)

    修畢以下教學實習科目,取得3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07ECD教學實習34000
    (b)

    如從未修畢EDU E271C,必須修畢以下「幼兒教育基礎」核心科目,取得3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3271ECD幼兒課程學33000
    (c)

    如從未修畢EDU E373C,必須修畢以下「幼兒教育環境的教育管理與可持續發展」核心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3373ECD教育管理:理論與實務63000
    (d)

    選修以下「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取得9學分:(如曾修畢EDU E220C,則除EDU 4220ECD 教育與社會外,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279ECD領導幼兒教學的創新與資訊科技應用34000
    EDU 4480ECD幼兒教育政策分析34000
    EDU 4220ECD教育與社會34000
    EDU 4405ECD幼兒教育議題34000
    (e)

    修畢以下「研究項目或額外學科」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20ECD幼兒教育研究項目64000
    EDU 4383ECD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傾向幼童的特徵、評估及管理34000
    從「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中額外選擇一個學科34000
    (f)

    修畢以下大學核心科目,取得9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UNI 1001ABWUniversity Core Values 大學的核心價值21000
    UNI 1011ABWSocial Responsibilities11000
    UNI 2001BCW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Teamwork32000
    UNI 3001BCWEntrepreneurial Mindset and Leadership for Sustainability33000

請注意:

如學員已經修畢以下五學分學制學科,並獲得香港公開大學/香港都會大學頒發的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學位,則不可修讀途徑二中相對應的三學分學制學科。

五學分學制學科相對應的三學分學制學科
EDU E220CEDU 4220ECD
EDU E271CEDU 3271ECD
EDU E373CEDU 3373ECD

學員可獲得有關學科豁免,但必須另行在大學開設的任何2000/3000/4000程度以中文或英文授課的本科學科中選修3-6學分,以滿足本課程要求的最少30- 33學分。

途徑三 (BEDECELSH3)

修讀途徑三的學生必須

  • 持有本校「五學分學制」下所頒授之幼兒教育高級文憑(特殊教育)的學歷資格,及
  • 修畢至少45學分,詳情如下:
    (a)

    修畢以下教學實習科目,取得3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07ECD教學實習34000
    (b)

    修畢以下「幼兒教育基礎」核心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3370ECD幼兒學與教的心理學33000
    EDU 3271ECD幼兒課程學33000
    (c)

    修畢以下「幼兒教育環境的教育管理與可持續發展」核心科目,取得12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3373ECD教育管理:理論與實務63000
    EDU 3374ECD幼兒教育工作者專業與發展63000
    (d)

    選修以下「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取得9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279ECD領導幼兒教學的創新與資訊科技應用34000
    EDU 4480ECD幼兒教育政策分析34000
    EDU 4220ECD教育與社會34000
    EDU 4405ECD幼兒教育議題34000
    (e)

    修畢以下「研究項目或額外學科」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4420ECD幼兒教育研究項目64000
    從「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中額外選擇一個學科34000
    從以下「不同學習需要兒童」核心選修科目中選擇一個學科  
    EDU 4415ECD幼兒融合教育34000
    EDU 4383ECD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傾向幼童的特徵、評估及管理34000
    (f)

    修畢以下大學核心科目,取得9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UNI 1001ABWUniversity Core Values 大學的核心價值21000
    UNI 1011ABWSocial Responsibilities11000
    UNI 2001BCW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Teamwork32000
    UNI 3001BCWEntrepreneurial Mindset and Leadership for Sustainability33000

資格認可

  • 本學士課程已為教育局認可。完成課程後達到教育局對新入職幼稚園校長的學歷要求。
  • 本學士課程亦為社會福利署認可專為特殊幼兒工作員而設的培訓課程。

如修讀途徑三 (BEDECELSH3)的學生取得所需學分(24 – 39學分)並符合課程規例的要求後,可選擇以教育學士(幼兒教育:教育領導)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需要)學歷申請畢業。

教育學士(幼兒教育:教育領導)

修畢至少39學分,詳情如下:

  • 修畢教學實習科目,取得3學分;
  • 修畢「幼兒教育環境的教育管理與可持續發展」核心科目,取得12學分;
  • 修畢「教育議題」核心選修科目,取得9學分;
  • 修畢「研究項目或額外學科」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及
  • 修畢大學核心科目,取得9學分;

資格認可:

  • 本學士課程已為教育局認可。完成課程後達到教育局對新入職幼稚園校長的學歷要求。

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需要)

修畢至少24學分,詳情如下:

  • 修畢教學實習科目,取得3學分;
  • 修畢「幼兒教育基礎」核心科目,取得6學分;
  • 修畢「研究項目或額外學科」核心選修科目,取得6學分;及
  • 修畢以下大學核心科目,取得9學分;

資格認可:

  • 本學士課程已為教育局認可。完成課程後達到教育局對新入職幼稚園校長的學歷要求。
  • 本學士課程亦為社會福利署認可專為特殊幼兒工作員而設的培訓課程。

查詢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電話:2768 5817
電郵:el_ece@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