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學士

教育及語文學院 科目與課程 遙距學習課程 通識教育學士

課程資料

課程規例





請注意:如你是註冊學生而所報讀的科目不在本課程之列,則請點選上方的“課程規例”查閱有關內容。
通識教育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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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通識教育課程並無入學條件,特點是同學可以自行組織修讀的科目,只要所組成的課程符合香港都會大學的學位或副學位規例便可。

這項課程讓學生有機會在本校的學位/副學位課程規例架構內,設計本身的進修課程。本課程的目的是:

  1. 提供具靈活性的學位程度資格,迎合香港一般行業的要求。
  2. 為有志取得通才資格的成人學生提供思辨能力發展的機會。
  3. 讓成人學生有機會因應本身的需要,訂出他們的進修課程。

課程要求

修讀通識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必須修畢至少90學分。為達到學位課程規定的要求,學生不得在1000程度科目取得多於30學分,並且須在3000或4000程度科目取得至少24學分,具體要求如下:

(a)從大學提供的1000程度或以上的任何學士課程中至少獲得75學分,其中在1000程度科目不超過21學分,並且在3000或4000程度科目取得至少21學分;
(b)大學英語學科(University English courses)取得6學分;及
(c)大學核心學科(University Core courses)取得9學分。

注意事項

為確保你設計的學位課程符合通識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要求,本校為選修通識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提供學習上的支援服務。學生可致函教務處入學及註冊組(兼讀制課程及研究生課程),或填妥“通識教育學士學位課程輔學服務申請表”,交回教務處,說明進修計劃及興趣範圍,以便透過電話為你提供意見。

通識教育副學士 (AGST) 可作為通識教育學士 (BGST)的較低學歷資格。學生完成所需的學分及課程要求後,可以選擇申請以 AGST 畢業。如有查詢,請聯繫課程主任或教務處入學及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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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葛浩燕博士
電話:2768 6408
電郵:hge@hkm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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