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已獲教育局確認為「認可主修語文科目的課程」
課程宗旨
本課程供計劃成為中文教師或對於中文語言特別感興趣的人士報讀。本課程旨在:
- 根據相關的理論和數據,對中文語言、文學和文化的知識和觀點進行批判性的評估;
- 在研究的領域中,撰寫小型的研究論文;
- 有效地規劃和組織中文學習的過程,包括其語言結構和系統;
- 分析和應用不同的中文教學理念和策略。
課程特色
- 修讀模式為兩年兼讀制,照顧不同學習需要;
- 理論探究與教學實踐並重;
- 畢業出路廣泛,可投身學校和教育服務部門的教學職位,以及商業和政府機構。
教學語言
中文(粵語及普通話)
教學模式及修讀年期
本課程各科目均以面授形式授課。
兼讀制學生(僅限香港本地申請人)須於兩年內完成課程。
學生必須完成 30 學分才可獲得中國語文語言研究碩士學位,包括必修科目(佔 27 學分)及選修科目(佔 3 學分)。
科目如下:
必修科目
選修科目
出席率
按香港教育局規定,現職或職前之中小學中文科教師,其修讀以下科目之上課出席率(連同導修課計算)必須要達到總時數的 80%:CHIN8811ECF、CHIN8812ECF、CHIN8808ECF、CHIN8809ECF、CHIN8810ECF。
入學要求
申請人須持有本大學認可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位不是主修中文或漢語,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文科成績必須達到 3 分或以上(或同等程度)。
完成中文科教師學科知識深造文憑 (PGSKCLT) 的人士可申請轉入中國語文語言研究碩士 (MLSC) 課程,但請留意,學員須於四年內完成兩個課程。
請注意: 具有更高資格水平的申請案件將根據大學的學分轉移政策進行考慮。
入學申請
- 填妥申請表,並按引提交。申請提交、註冊程序及截止日期可按此查詢。
- 申請人將獲邀參加入學面試,面試一般以電郵形式通知。
- 申請人可以自行在網上完成申請,無需通過任何教育中介機構。
修讀本課程的學費可按此查詢。大學會定期檢討學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