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

校园设施管理处 服务范围 预订场地 活动室

) 预约程序

  1. 由2019年1月28日起,获认可学会借用活动室时,需由现任干事需经网上预订设施系统(OBSA)预约。学会需先向校园设施管理处申请账号,详情可参阅1月中旬由校园设施管理处发出之电邮。
  2. 请参阅OBSA首页上的使用指南,内有详细预约流程。
  3. 请最迟于使用日前一个工作天提交预约(不包括申请当日)。
  4. 每个学会/学院每周星期一至五可使用4小时。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每天可使用4小时。
  5. A0G19室未有预约时段将开放作休憩用途。
  6. 如有查询,请致电3120 2413联络康业。

) 活动室使用守则

  1. 学会/学院使用活动室前应先检查房间内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任何损坏,应立刻通知保安或校园设施管理处。如使用期间房内设施或仪器有任何损毁,有关学会或需作出赔偿。
  2. 使用视听器材时,请把音量保持在合理水平,以免滋扰邻近房间使用者。
  3. 学会/学院用毕活动室后,必须把家具及其他设备恢复原状,并关闭所有电子仪器(包括视听设备、电灯及空调)。
  4. 切勿以任何粘贴设备在墙壁、玻璃镜、天花板、木地板等表面张贴告示或其他物品。
  5. 活动室内严禁饮食。
  6. A0G19及E0717分别能容纳最多30人及45人。
  7. 所有于活动室进行之活动必需先获学生事务委员会/学院批准。
  8. 活动室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
  9. 学生/学院使用者应于使用活动室期间为个人安全负责。
  10. 如学会/学院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守则,大学保留实时取消该学会/学院使用活动室之权利。
  11. 不遵守以上任何一项守则之学会/学院可能实时被禁止使用及预约活动室 。
  12. 校园设施管理处将按情况修订以上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