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用地方

校园设施管理处 服务范围 预订场地 校园公用地方

甲) 公用地方预约程序

  1. 由2019年1月28日起,获认可学会借用活动室时,需由现任干事经网上预订设施系统(OBSA) 预约。学会需先向校园设施管理处申请账号,详情可参阅1月中旬由校园设施管理处发出之电邮。
  2. 请参阅OBSA首页上的使用指南,内有详细预约流程。
  3. 请最迟于使用日期前一个工作天递交(不包括申请当日)。
  4. 每个学会可于每个校园预约1个公用地方及1个横额/易拉架位置,日数为最多14天。
  5. 如有查询可致电3120 2413联络设施管理承办商(康业)。

) 公用地方使用守则

  1. 公用地方使用者必须在公用地方借用期完结前自行清理所有物品及归还已借用桌椅家具。所有在借用期完结后留在公用地方的物品将按大学相关程序处理。
  2. 使用公用地方期间,使用者需负责保持警惕以防意外发生,并确保所有物品(包括桌椅、展品及横额等)不会阻碍通道。任何时间均不应无人看管个人物品。
  3. 请勿在公用地方的墙壁、柱、玻璃或地面上张贴告示。
  4. 请勿使用任何胶纸张贴横额或其他宣传物品。
  5. 除获得校园设施管理处特别批准,否则所有物品(包括桌椅、展品及横额等)必须置于指定地点之2米 x 1.8 米 or 1.2 米 x 1.2 米范围内。

宣传品的建议尺寸下:

类别             建议尺寸

易拉架          不大于0.8m 阔 x 2m 高

横额             不大于3m 阔 x 1m 高(赛马会校园), 不大于1.7m 阔 x 1m 高 (正校园)

  1. 使用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妨碍公众或其他人士,尤需避免嘈音滋扰。除获得校园设施管理处特别批准,否则得使用音响设备。
  2. 校园设施管理处保留实时取消公用地方申请之权利。
  3. 除获得校园设施管理处特别批准,否则学会不得进行商业活动或派发宣传单张。校方有权停止宣传活动及移除任何含商业成份的告示、横额或「易拉架」等而不另行通知。有关学会的预约权可能被暂停。
  4. 不遵守以上任何一项守则的学会可能实时被禁止使用及预约公用地方。
  5. 校园设施管理处将按情况修订以上守则。

部门: 校园设施管理处
更新日期: Ma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