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读制课程学生储物柜申请 (2023/2024学年)

校园设施管理处 大学设施 学生储物柜 申请程序 兼读制课程学生储物柜申请 (2023/2024学年)
兼读制课程学生(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
 
所有在读兼读制学生均可申请使用储物柜。请于申请前细读以下资料。
 
一、 申请详情
 
轮次申请日期校园申请方法
首轮首轮申请已于2024年1月9日结束。
次轮2024年1月15日起

正校园

亲临申请
于办公时间内到正校园郑裕彤楼A座10楼A1016室校园设施管理处办理

*请携带学生证*
现金付款不设找续
 
 
 
二、租用日期及费用
 
兼读制学生可以租用学生储物柜。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租用时间如下:
 
学年/学期学年/学期费用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
2024年1月15日– 2024年5月12日
$100
 
 
三、编派条件
 
每位学生于每个学年/学期只可申请及使用一个储物柜,如学生提交多于一份申请,其租用储物柜的资格将被取消。
 
储物柜以抽签形式编配(*不是先到先得),学生不得选择储物柜位置或编号。
 
储物柜只会编派给成功申请及已于网上/支票付款的在读学生。成功申请后于任何情况下均不设退款。
 
请于申请时提供正确及真实的资料,否则申请程序有可能出现延误,影响开始使用日期。此情况下亦不设退款。
 
学生如于租用期间退学或停学,需于退学或停学日一星期内清空储物柜。限期以后使用该储物柜一律视作违规占用。
 
学生必须于租用期限完结前清走储物柜内所有物品并移除锁头。储物柜如逾期未清,校园设施管理处有权剪锁,并按既定程序处理柜内物品而不作另行通知。大学将不负责任何与清理储物柜相关之损失。
 
如发现违规占用情况,校园设施管理处有权剪锁,并按既定程序处理柜内物品而不作另行通知。大学将不负责任何与清理储物柜相关之损失。
 

储物柜的使用权不能转让他人,学生亦不可私下互换储物柜。如放弃使用储物柜请通知校园设施管理处(电话:3120 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