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于校园公共地方进行拍摄(公开大学学生适用)

校园设施管理处 常用信息 申请于校园公共地方进行拍摄(公开大学学生适用)
公开大学学生如有意在校园内使用公共地方进行用于作业或课堂项目之拍摄工作,于拍摄前须预先获得设施管理承办商(康业)批准。同时,请注意以下规则和申请程序:
 
合资格申请人:
在学之全日制或遥距课程学生
 
使用条件:
 
1.  拍摄申请将根据实际需要审批。
 
2.  申请须于拍摄前最少2个工作天提交康业,申请表格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亲身递交至财务及校园管理部办公室,详情如下:
 
负责团队电邮/查询电话
康业
电话:3120 2413
 
校园管理部办公室地点办公时间
正校園:
郑裕彤楼(A座)10楼
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
上午9 時至下午5 時38分
 
     请根据拍摄地点向康业提交申请表Word / PDF)。
 
3.  康业将根据实际需要及以先到先得原则审批所有使用公共地方之申请。
 
4.  申请表最早可于一个月前递交。
 
5.  所有拍摄工作应尽可能简短以免滋扰其他公共地方之使用者。请注意,所要求之公共地方范围并非只预留作拍摄用,而期间或有其他使用者同时使用。拍摄工作并不建议于繁忙时段进行(例如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9时15分、下午12时45分至2时15分或下午5时30分至6时15分)。
 
6.  为便于识别及保安原因,保安员在有需要时会要求使用者出示有效的香港公开大学学生证。
 
7.  于拍摄过程中不得堵塞通道。
 
8.  学生应在整个拍摄期间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对大学设施造成损坏或意外,同时不允许在墙壁/柱子/玻璃表面/地面上张贴任何物品。
 
9.  所有器材/道具应在拍摄结束后移除。
 
10.请小心看管个人财物。
 
11.除事前获大学许可,否则不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12.康业在有需要时可于短时间内撤销在校园内已批准之拍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