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室

校園設施管理處 服務範圍 預訂場地 活動室

) 預約程序

  1. 由2019年1月28日起,獲認可學會借用活動室時,需由現任幹事需經網上預訂設施系統(OBSA)預約。學會需先向校園設施管理處申請帳號,詳情可參閱1月中旬由校園設施管理處發出之電郵。
  2. 請參閱OBSA首頁上的使用指南,內有詳細預約流程。
  3. 請最遲於使用日前一個工作天提交預約(不包括申請當日)。
  4. 每個學會/學院每週星期一至五可使用4小時。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每天可使用4小時。
  5. A0G19室未有預約時段將開放作休憩用途。
  6. 如有查詢,請致電3120 2413聯絡康業。

) 活動室使用守則

  1. 學會/學院使用活動室前應先檢查房間內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任何損壞,應立刻通知保安或校園設施管理處。如使用期間房內設施或儀器有任何損毀,有關學會或需作出賠償。
  2. 使用視聽器材時,請把音量保持在合理水平,以免滋擾鄰近房間使用者。
  3. 學會/學院用畢活動室後,必須把傢俱及其他設備恢復原狀,並關閉所有電子儀器(包括視聽設備、電燈及空調)。
  4. 切勿以任何粘貼設備在牆壁、玻璃鏡、天花板、木地板等表面張貼告示或其他物品。
  5. 活動室內嚴禁飲食。
  6. A0G19及E0717分別能容納最多30人及45人。
  7. 所有於活動室進行之活動必需先獲學生事務委員會/學院批准。
  8. 活動室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
  9. 學生/學院使用者應於使用活動室期間為個人安全負責。
  10. 如學會/學院違反以上任何一項守則,大學保留即時取消該學會/學院使用活動室之權利。
  11. 不遵守以上任何一項守則之學會/學院可能即時被禁止使用及預約活動室 。
  12. 校園設施管理處將按情況修訂以上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