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儲物櫃使用守則

校園設施管理處 大學設施 學生儲物櫃 學生儲物櫃使用守則

 
1. 所有儲物櫃均以抽籤形式抽出,並不以先到先得形式編配。
 
2. 每位學生只可申請及租用一個儲物櫃。如學生提交多於一份申請,其租用儲物櫃的資格將被取消。
 
3.成功申請後不設選擇儲物櫃位置及號碼之服務。
 
4. 儲物櫃主要供學生存放書本、閱讀材料、文具及相關學習物品。任何含安全風險或危害環境及他人安全之物品 (例如貴重物品、爆炸品及動物等),均嚴禁存放於儲物櫃內。請勿存放任何貴重物品於儲物櫃內
 
5. 儲物櫃的使用權不能轉讓他人,學生亦不可私下互換儲物櫃。
 
6. 所有成功申請並已繳交的租金概不發還。學生如提前退還儲物櫃,亦不會獲得任何退款。
 
7. 儲物櫃鎖頭及存放在儲物櫃內之物品,如有損壞及遺失,學生需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大學概不負責。
 
8. 同學在使用儲物櫃時需自備鎖頭,並從速鎖好儲物櫃。已編派而未有上鎖的儲物櫃一律視作違規佔用。櫃內物品將按大學程序處理而不作另行通知。
 
9. 大學嚴禁未經許可人士佔用儲物櫃。
 
10. 儲物櫃乃大學資產,學生不得在儲物櫃上張貼任何貼紙及宣傳物品、塗鴉或破壞儲物櫃。
 
11. 儲物櫃如有損毀或遭他人蓄意破壞,學生須立即向校園設施管理處報告。大學保留向有關學生追討維修儲物櫃的費用之權利。
 
12. 學生必須於租用期完結前清空儲物櫃內所有物品並移除鎖頭。如逾期未清理,校園管理部將有權剪鎖,而櫃內物品將按大學程序處理而不作另行通知。
 
13. 在緊急或學生違反儲物櫃使用守則的情況下,大學有權不作事先通知而進行剪鎖。
 
14. 學生如違反上述儲物櫃使用守則,大學有權立即終止其儲物櫃使用權及取消其日後申請儲物櫃之資格。
 
15. 大學保留在有預先知會學生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儲物櫃租用期之權利。
 
如有關於學生儲物櫃的查詢,請致電3120 2413與康業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