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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互联网政策及免责声明

电子图书馆为图书馆使用者提供宝贵的资源,其中包括香港都会大学所购置的电子资源及世界各地精选的免费网上资源。

免责声明

  1. 图书馆只对电子图书馆主页及图书馆伺服器所寄存之有关网页上的资料承担责任。
  2. 图书馆并不保证从互联网所取得的资料是准确、有效、完整或合时,使用者须负责自行判断所获取资料的内容及质素。
  3. 图书馆不会试图对资料的使用及内容加以控制,也不能保护使用者接触具侵犯性的资料。图书馆亦不会对网上资料表达任何立场。
  4. 使用者必须遵守版权法例,一切因侵犯版权所引致的后果由侵权者负责。香港都会大学及图书馆对此等行为所引致侵犯知识版权的后果概不负责。
  5. 图书馆对任何在使用本馆电脑、网络设施、或经由互联网接驳所引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概不负责。

电子图书馆及电脑设施的使用指引

  1. 使用者不许利用图书馆互联网作任何违法行为。不许于图书馆内的电脑显示或传递恐吓性、攻击性、猥亵、色情、骚扰性的资料;不许干扰、中断其他网络使用者及图书馆使用者的服务或设备等。这些包括,但不只限于︰散播未经征询接收者同意接收的广告、传播电脑病毒、使用网络来非法进入他人的电脑、及骚扰其他使用者。凡牵涉图书馆互联网连系的犯罪行为可被有关当局检控。
  2. 每位使用者只可同时使用一台电脑。任何电脑闲置十五分钟后,即可给其他人使用,图书馆职员或其他使用者不负责任何数据损失。图书馆职员亦可将留在座位并无人看管超过十五分钟的物品取走毋须预先通知。对于物品遗失或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
  3. 使用者不许冒充他人身份。
  4. 使用者须承担任何因使用网站或设施而收取的费用。图书馆提供的电脑软件并无任何保障信用咭号码或户口号码的措施。 使用者应自行保护其传递到网络或流动装置的个人资料。
  5. 不要下载任何档案至图书馆提供的电脑硬碟中,这些档案会随时被删除。使用者必须自行下载或备份档案到自备的储存装置内。图书馆不负责任何数据或储存装置失误。
  6. 图书馆电脑供使用互联网,使用者不许利用图书馆内的电脑来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7. 请适当使用图书馆提供的电脑,以免损坏任何装置或对电脑系统造成损害。例如:散布电脑病毒、取走任何电脑设备、变更电脑内的设定、或从自备的装置器内运作任何电脑程式。使用者须承担一切因不正确使用图书馆电脑设施而导致的维修及更换费用。
  8. 使用者有时未能到达某些网站,其原因可能是︰ 
    • 同时间有太多使用者到访,以至网站须禁止其他到访者使用;
    • 网上资源只许个别团体使用,在这情况下你需要成为该等团体的成员才可使用这些资源;
    • 网站已更改其网址,或已经关闭;
    • 图书馆的网络可能因技术问题而临时不能使用。

使用者应依照以上指引及图书馆职员的指示下使用图书馆电脑、互联网或其他设备。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保留随时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保留在图书馆职员发现以上政策或任何香港都会大学或图书馆政策被侵犯的情况下终止任何人使用图书馆的权利。

电子图书馆之内容会定期更新。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至 libwww@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