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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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服务

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提供多项资讯服务,以支持学生和教职员的研究、教学和学习活动。其中馆际互借服务让学生和教职员,直接向全球600 多个合作图书馆申请借阅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馆藏未能提供的书籍、书籍章节、期刊文章和其他学术资源。大部份情况下,期刊文章或书籍章节的借阅申请可以在 24 小时内以电子方式交付。

馆际互借服务对象

香港都会大学全职教务人员 / 行政人员、香港都会大学基金会员(荣誉会长及以上级别)、修读大学研究生课程学生及本科生课程学生,均可使用馆际互借服务。

可供借阅资料

馆际互借服务可为读者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是书籍、书籍章节、期刊文章及会议记录。至于参考资料、善本及整册纸本期刊一般是不能借阅的。

收费及借阅限额
用户类别
本地图书馆
海外图书馆
申请限额
借阅限额
全职教务人员/行政人员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影印本:免费
  • 外借书籍:免费
免费
20
30
香港都会大学基金会员
(荣誉会长及以上级别)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影印本:免费
  • 外借书籍:免费
免费
20
30
大学研究生课程学生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免费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影印本:每页HK$0.5

  • 外借书籍: 免费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免费
  • 其他: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
20
30
大学本科生课程学生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免费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影印本:每页HK$0.5

  • 外借书籍: 免费
  •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免费
  • 其他: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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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费会随着来源图书馆而有所分别。该图书馆有权更改及厘订服务收费,用户可先向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查询再提出申请。
  2. 提供的资料格式以来源图书馆而定。
  3. 书籍借阅期限可能会根据来源图书馆而异。
  4. 馆际互借申请额和借阅额将计入读者的总预约限额和借书限额
提交申請
    1. 请先登入电子图书馆,然后寻找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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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要寻找其他图书馆提供的资料,选取 「点击此处以扩展检索结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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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索格旁边选择「其他图书馆(馆际互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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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找到需要的资料时,选取「取得 从其他的图书馆」查看可供借阅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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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印刷版本
  • 在「取得印刷版本」方格内点击「获取」。
  • 选取「领取地点」及填写所需卷数(如适用),然后按「传送」。
  • 当成功递交申请,会显示「已成功递交申请」的讯息。
申请电子版本
  • 在「需要哪个章节吗?」方格内点击「获取」。
  • 填写所需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资料,阅读版权声明后,选取声明旁边的方格,然后按「发送申请」。
  • 当成功递交申请,会显示「已成功递交申请」的讯息。
    1. 如果读者无法透过以上方法找到所需资料,可以透过电话 (2768-6782) ​​或电邮 (libill@hkmu.edu.hk) 与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联络。此外,读者亦可在网上填写馆际互借服务申请表提交请求。请点击检索格下方的「仍找不到你需要的吗?点击此处以发送申请」的连结,便能开启申请表。请在申请表上提供尽量详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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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书籍/下载电子资料

印刷本书籍

  • 读者可以在读者纪录「预约」栏查看申请状况。

期刊文章/书籍章节的电子版本

  • 读者可以在读者纪录「预约」栏查看申请状况。
  • 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申请人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申请人登入读者记录下载资料。
  • 申请人可于收到通知书起14日内到读者记录下载资料,下载上限为5次。
  • 如果图书馆馆藏中有所申请的资料,或任何本地及海外机构都未能提供所需资料,申请人将收到图书馆的电邮通知。
归还书籍/续借书籍

所借用的书籍必须于到期日或之前交还到图书馆服务台。否则,读者可能需要缴交逾期罚款。若来源图书馆发出提早还书的通知书,读者则须要按照新的还书日期交还书籍。

准时还书有助图书馆与其他图书馆保持良好的联系。

如读者需要续借所借书籍,图书馆会联络来源图书馆以征求同意。读者可以透过读者记录续借书籍,或在到期日三天前透过电子邮件向 libill@hkmu.edu.hk 提交续借要求。

所有复印资料均不须交还。

取消申请
当你提交馆际互借申请后,便不能自行取消。如你在提交申请后不再需要该项资料,请尽快以电邮 (libill@hkmu.edu.hk) 通知图书馆。
报失/报告损坏资料

若遗失或损坏所借资料,读者必须透过电话 2768-6782 或电邮 libill@hkmu.edu.hk 向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报告。当确认资料遗失或损坏的报告,读者须缴付资料的补购费用、手续费,以及来源图书馆要求收取的其他费用。

版权及其他

所有馆际互借服务的申请必须遵守香港的版权条例
经馆际互借服务取得的资料不能直接存放于图书馆的「指定参考资料」。

联络
欢迎亲身到图书馆,或透过电话 2768 6782 或电邮libill@hkmu.edu.hk 与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联络。

有关馆际互借服务


1.  我可以使用馆际互借服务吗?

馆际互借服务只供香港都会大学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兼职教职员除外)、修读大学研生院课程及专题研究课程的学生使用(请参阅合资格专题研究课程一览表)。


2.  我可以取得那些资料?

馆际互借服务可为读者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是图书、期刊文章及会议记录。至于参考资料、善本及期刊一般是不能借阅的。


3.  我需要支付馆际互借服务的费用吗?

用户类别本地图书馆海外图书馆
(复印文章/外借书籍)
数量
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
 
复印/电子本文章:免费
 
免费20
 
外借书籍:免费
 
大学研究生课程学生
 
复印/电子本文章:每页HK$0.5
 
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8
 
外借书籍:免费
 
大学专题研究课程的学生
(请参阅合资格专题研究课程一览表)
 
复印/电子本文章:每页HK$0.5
 
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5
 
外借书籍:免费
 
** 收费会随着来源图书馆而有所分别。该图书馆有权更改及厘订服务收费,用户可先向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查询再提出申请。
*** 提供的资料格式以来源图书馆而定。
 
4.  如何提交申请?
  1. 请先到电子图书馆寻找需要资料,以确保它们并不包括在图书馆馆藏之内。
  2. 键入用户号码及密码,登入「馆际互借服务」系统。
  3. 填妥申请表格(有* 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资料)
  4. 按「发送申请」键。
5.  如何查询申请的进度?
  1. 键入用户号码及密码,登入你的「读者记录」。
  2. 按「预约」栏,你便可查看你的申请情况及进度。
申请情况及进度
进度说明
ILL. 已收到馆际互借申请
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已收到你的申请。
ILL. 已送出馆际互借申请
你的申请已发给本港或海外图书馆处理。
ILL. 馆际互借资料转送中
来源图书馆已寄出所需资料。
ILL. 馆际互借资料已送达 – 领取通知书将经电邮寄出
所需资料已送达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读者收到领取通知书后可于图书馆流通服务台领取所需资料。
ILL. 馆际互借电子资料已送达并处理中
电子资料已送达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
ILL. 馆际互借资料可供下载
资料已准备可供下载,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
     iii 按「借阅清单」栏,你便可查看你的借阅情况及进度。
 

6. 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取得资料?
所需时间完全视乎来源图书馆而定。一般情况需要 9.5 个工作天才取得资料,若资料需要到海外寻找则所需时间更长。

7. 我会收到通知吗?
大学教职员:复印资料会连同「领取声明书」经由校内邮递服务传达给你。你只需在声明书上签名并交回图书馆便可。书籍/电子本资料方面,图书馆亦会以电子邮件通知你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借阅所需的书籍或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电子本资料。

于大学远距办公室(即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及NEO)工作的教职员可申请安排校园设施管理处递送馆际互借资料,请阅览香港都会大学远距办公室职员借阅服务 – 递送馆际互借资料了解详情。

学生方面: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领取/借阅资料或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电子本资料。

如图书馆藏有你所申请的资料,或本地及海外机构未能提供所需资料,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的申请不被接纳。
 

8. 借用资料需要归还吗?可否续借该资料?

所借用的书籍必须于到期日或之前交还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否则,你可能需要缴交逾期罚款。若外借用图书馆发出提早还书的通知书,用户则须要按照新的还书日期交还书籍。
准时还书有助图书馆与其他图书馆保持良好的联系。
 

续借书籍须取得来源图书馆的同意。请于还书日期前三天登入你的读者记录申请续借或发电邮到 libill@hkmu.edu.hk 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安排书籍续借。

所有复印资料均不须交还。

9.  如何报失或报告损坏的所借用资料?

用户须要透过电话 (2768 6782) 或电邮 (libill@hkmu.edu.hk) 向图书馆报失或报告损坏的所借用资料。图书馆收到你报失或报告损坏的通知后,你将要缴付来源图书馆提出的补购费及手续费等款项。
 

10.  如何下载电子本资料?

所有期刊文章提供的资料格式以来源图书馆而定。如电子本资料可供下载,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你可于收到通知书起14日内到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下载上限为5次。


11.  版权及其他

所有馆际互借服务的申请均按照香港的版权条例而审核,图书馆保留拒绝一切不符合香港都会大学馆际互借服务政策的申请的权利。
经馆际互借服务取得的资料不能直接存放于图书馆的「指定参考资料」。


12.  联络

欢迎到图书馆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或

致电:2768-6782
电邮:libill@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