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学习空间

图书馆 使用图书馆 研习空间 活动学习空间

活动学习空间设于何鸿燊图书馆一楼并开放给图书馆读者使用,备有小组桌椅、无线网络服务、显示器、电子白板、实物投影机及中央控制萤幕显示设备,可容纳四十四人进行小组讨论及协作研习。

教职员可经图书馆预约作教学之用,请填交预约表格或联络图书馆流通部。其余时间,活动学习空间将开放供读者使用。

读者可自携电脑连接显示器进行学习及小组讨论。如要在活动学习空间内播放电影及电视节目,请遵守在大学校园内播放电影及电视节目指引

活動學習空間使用守則
  1. 「活动学习空间」可供香港都会大学教职员作课堂及教学活动之用。
  2. 如非课堂时段,读者可于图书馆之开放时间以先到先得的原则使用设施。读者可参考房门外的时间表使用设施。
  1. 必须保持场地清洁整齐。
  2. 不可饮食、吸烟、喧哗、进行任何形式的游戏、使用手提电话或其他发声装置。
  3. 不可展示不雅物品或进行任何干扰其他使用人士的活动。
  4. 不可以任何方式留座或霸占座位。
  5. 除非课堂或教学活动所需,不可擅自移动场内的台椅及设施。
  6. 负责自行看管个人物品。
  7. 如有损坏或涂污任何设备,须支付维修或补购费用。
  8. 必须遵守《图书馆规则》,亦须按图书馆职员的指示使用各项设备或离开「活动学习空间」。
预约活动学习空间

香港都会大学全职教职员

  1. 活动学习空间用于课堂或教学活动,房间容量为44人。
  2. 如需固定或长期预约活动学习空间作教学用途,请于学期/课程开始前提交申请。
  3. 预约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根据预约情况,请提前一周提交申请。有关活学习空门的预约情况,请联络服务台 2768-6778 确认。
  4. 预约不能转让。

如需取消或更改已预约的申请,请提前至少1天联络图书馆。

  1. 负责人在预订期间对房间及其内容的安全负责。
  2. 负责人需确保房间内的家俬及设备正确使用。使用后还原至使用前模样。
  3. 若在预约时间起30分钟内无人出席,将被视为课程已取消,租金不予退还。当未被预订用于活动或预订已取消时,活动学习空间将对所有开放供图书馆使用者使用。
  4. 所有图书馆规则均适用于活动学习空间。

全职学科主任/讲师或二级行政主任以上

请参阅香港都会大学的通告

提交申请
在提交前:
  • 已详阅预约规则?
  • 已向图书馆确认预约情况?
  • 确认申请表格已获授权人仕签名?
  • 已确认取消预约规定?

Submit application

Please contact Service Counter at 2768-6778 to check availability of the ALS before submitting the booking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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