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學習空間

圖書館 使用圖書館 研習空間 活動學習空間

活動學習空間設於何鴻燊圖書館一樓並開放給圖書館讀者使用,備有小組桌椅、無線網絡服務、顯示器、電子白板、實物投影機及中央控制螢幕顯示設備,可容納四十四人進行小組討論及協作研習。

教職員可經圖書館預約作教學之用,請填交預約表格或聯絡圖書館流通部。其餘時間,活動學習空間將開放供讀者使用。

讀者可自攜電腦連接顯示器進行學習及小組討論。如要在活動學習空間內播放電影及電視節目,請遵守在大學校園內播放電影及電視節目指引 。

活動學習空間使用守則
  1. 「活動學習空間」可供香港都會大學教職員作課堂及教學活動之用。
  2. 如非課堂時段,讀者可於圖書館之開放時間以先到先得的原則使用設施。讀者可參考房門外的時間表使用設施。
  1. 必須保持場地清潔整齊。
  2. 不可飲食、吸煙、喧嘩、進行任何形式的遊戲、使用手提電話或其他發聲裝置。
  3. 不可展示不雅物品或進行任何干擾其他使用人士的活動。
  4. 不可以任何方式留座或霸佔座位。
  5. 除非課堂或教學活動所需,不可擅自移動場內的檯椅及設施。
  6. 負責自行看管個人物品。
  7. 如有損壞或塗污任何設備,須支付維修或補購費用。
  8. 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亦須按圖書館職員的指示使用各項設備或離開「活動學習空間」。
預約活動學習空間

香港都會大學全職教職員

  1. 活動學習空間用於課堂或教學活動,房間容量為44人。
  2. 如需固定或長期預約活動學習空間作教學用途,請於學期/課程開始前提交申請。
  3. 預約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根據預約情況,請提前一周提交申請。有關活學習空門的預約情況,請聯絡服務台 2768-6778 確認。
  4. 預約不能轉讓。

如需取消或更改已預約的申請,請提前至少1天聯絡圖書館。

  1. 負責人在預訂期間對房間及其內容的安全負責。
  2. 負責人需確保房間內的傢俬及設備正確使用。使用後還原至使用前模樣。
  3. 若在預約時間起30分鐘內無人出席,將被視為課程已取消,租金不予退還。當未被預訂用於活動或預訂已取消時,活動學習空間將對所有開放供圖書館使用者使用。
  4. 所有圖書館規則均適用於活動學習空間。

全職學科主任/講師或二級行政主任以上

請參閱香港都會大學的通告

提交申請
在提交前:
  • 已詳閱預約規則?
  • 已向圖書館確認預約情況?
  • 確認申請表格已獲授權人仕簽名?
  • 已確認取消預約規定?

Submit application

Please contact Service Counter at 2768-6778 to check availability of the ALS before submitting the booking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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