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校颁授的学术资格申请学分承认

授课式研究生 学分承认 以本校颁授的学术资格申请学分承认

以本校颁授的学术资格申请学分承认

本校的毕业生可用一项已取得的本校学术资格,申请另一项课程的学分承认。

如申请人修读的第二项课程为一项深造程度课程,必须以一项深造程度的学术资格提出申请。请留意,学位教师教育文凭只适用于另一项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学士学位课程或副学位课程的申请。

申请人的得分上限可能会按照个别情况厘定。

可供申请的学分承认类别及批核准则

申请人可申请特定学分承认或整体学分承认。

整体学分承认的批核准则与以非本校学历的申请相同。

特定学分承认按科目授予,申请人如完成第一项课程时已修毕同一科目且已将所得学分计入第一项课程的毕业要求内,可通过申请特定学分承认,取得这一个科目的特定学分,从而于修读第二项课程时免修同一科目。

申请费用

现行学分承认申请费用适用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各项申请费用如下:

特定学分承认

申请费用按科计算,每科申请费用为港币1,115,而每宗申请最高费用为港币4,450。

整体学分承认

每宗申请费用为港币4,450

现行学分承认申请费用适用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各项申请费用如下:

特定学分承认

申请费用按科计算,每科申请费用为港币1,135,而每宗申请最高费用为港币4,540。

整体学分承认

每宗申请费用为港币4,535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或之后递交申请的人士,须缴交新的费用。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最后收讫日期则以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已缴交的申请费用,概不退还。

你可参阅「学分承认申请指引(适用于已完成香港都会大学(前香港公开大学)课程的人士)」以了解详情。申请请填写A-SP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