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彙釋義

授課式研究生 政策及指引 授課式研究生課程學生手冊 辭彙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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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承認 大學酌情承認學生在其他專上院校已修讀的課程及所取得的成績,作為本校學分的一部分。
作業 學生在修讀一個科目期間必須完成的功課將由大學教職員或電腦評改。大部分作業的得分將歸入該科總成績內計算。
學分 每個科目均有指定的學分值,通常分為5、10或20學分。當你修畢一個科目及格後,所得的學分會列入你個人的紀錄內。學分可以累積起來,直至你累積的學分符合取得本校頒授資格的規定為止。
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 兩個或多個科目的內容大致相同,即構成一項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只要該些科目並非不可重修的科目組合,你仍可註冊修讀此等科目,但本校只會將其中一科的學分計算在有關資格所需的總學分之內。
不可重複修讀的科目組合 某些科目會由經修訂的科目取代,但內容十分相似。因此,已修畢個別組別中已停辦科目的學生不得重複註冊修讀用以取代的科目。如有關科目的程度同時有所更改,本校即會採用更改後的科目程度,以釐定你將獲得資格的等級。
研究生課程 除非另有訂明,研究生課程一般是以面授模式授課。以全日制學生學習量(一般而言,每學期修讀20個總學分或每學年修讀40個總學分)修讀研究生課程的學生稱為全日制研究生。以兼讀制學生學習量修讀研究生課程的學生為兼讀制研究生。
兼讀制課程 除非另有訂明,兼讀制課程一般是以遙距學習模式、網上學習模式或混合學習模式授課。
先修科目 學生在註冊修讀某一個特定科目前,本校極力建議該生應先修畢某一科目或某種程度的學科。
註冊值 在一個學期內每個科目的學習量。當總註冊值達到某個數目,學生應避免在該學期內再加修另一科目。

 


更新日期: Sep 0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