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会大学紧急援助贷款

学生事务处 学生资助 香港都会大学紧急援助贷款

香港都会大学紧急援助贷款提供免息贷款以帮助学生于都会大学继续进修,但须经入息审查。紧急援助贷款是由熊翰章先生及九龙东区扶轮社慷慨捐出。

申请日期:
全年均接受申请

  1.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六个月内遇到因不能预计的事故而导致经济困难;
  2. 申请人须为香港都会大学兼读制课程的学生,并已成功完成至少一个科目,该科目的学分可以获取学士学位、荣誉学士学位及/或深造学位学术资格;
  3. 申请人须已注册本学期的科目;
  4. 申请人从未就同一科目获得任何资助(包括由香港都会大学或公帑提供的资助计划);及
  5. 申请人须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居留权(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面应载有英文字母"A"字),或在课程开始前申请人或其家庭已连续在香港居住满三年或以上。这并不包括持有香港学生签证的留学生。

  1. 紧急援助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申请人已注册但尚未完成的科目的学费总额,此计算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为准。
  2.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并不一定获颁予贷款。
  3. 所有申请将由香港都会大学学生奖助委员会进行评审,贷款金额乃取决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可动用的金额及捐助者指定的发放条件。
  4. 申请人须于接受紧急援助贷款第六个月后开始偿还第一期贷款,并在18个月内按月或按季清还所有贷款。

  1. 申请人须将填妥的申请表格递交至学生事务处,相关表格可向学生事务处索取。
  2. 申请结果将以书面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