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會大學貸款

學生事務處 學生資助 香港都會大學「學費資助計劃」 香港都會大學貸款

香港都會大學貸款計劃是由政府資助的免息貸款,學生可選擇於開學一年後或畢業後償還貸款。

2025季學期申請日期為:

第一輪申請:2024年11月1日 至 22日
第二輪申請:2024年11月23日 至 12月30日

  1. 申請人須有意報讀本校兼讀制(遙距)可累積學分的科目;以及
  2. 申請人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居留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面應載有英文字母"A"字),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或以上。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資助類別還款期(免息分期)每年註(1)最多獲資助的學分總額最高貸款總額註(4)
「畢業償還」貸款

畢業後註(5)開始償還

  • 4年內分16期攤還
40(5學分制課程)/ 30(3學分制課程)港幣$100,000
「一年後償還」貸款

開學1年後開始償還

  • 1年內分4期攤還

註(1) 「每年」指以第一次接受資助時間起計算。

註(2)  獲發放的貸款類別取決於申請人的選擇及其貸款限額。

註(3)  第二輪申請只提供「一年後償還」貸款予成功的申請人。

註(4) 學生於任何時候可獲得的「畢業償還」貸款總額(未完全償還者)不應超過港幣$100,000。否則,學生將獲發「一年後償還」貸款。

註(5)  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畢業償還」貸款均作到期償還論,以最早者為準:

a. 獲頒授香港都會大學學歷(證書、文憑、高級文憑、學位等)﹔
b. 修畢一百六十學分(5學分制課程)/一百二十學分(3學分制課程)﹔
c. 第一期貸款發出滿六年﹔
d. 獲助學金或貸款資助的科目中有三科不合格(包括缺席考試)或退修﹔
e. 取得助學金或貸款後連續停學超過兩個學期。

註(6) 接受貸款時須繳交一次性的行政費(即貸款額的0.5%)。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評審標準

  1. 申請人每月收入不應多於港幣$60,000。
  2.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並不一定獲批貸款。
  3. 目前正在破產或處於個人自願安排(IVA)中的學生,其貸款申請將被拒絕。
  4. 評估結果和建議分配將由香港都會大學學生獎助委員會進行審核。所發放的資助類別及成功申請人數,乃取決於申請人的經濟環境、資助發放標準(如學業成績及該學期可動用的金額)及委員會所考慮的其他因素。
  5. 在校方要求下,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如最近3個月的入息證明)。

結果公布

  • 第一輪及第二輪申請結果將分別於2024年12月下旬及2025年1月初公布。

  1.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前請先細閱「香港都會大學學費資助計劃」申請指引
  2. 貸款申請有兩款申請表格:(a) 新生請透過網上平台 (http://www.hkmu.edu.hk/mu-loans) 遞交完整版的貸款申請表。(b) 舊生則請登入學生平台"MyHKMU" (http://www.hkmu.edu.hk/myhkmu) 遞交簡便版的貸款申請表。
  3. 申請人應在貸款申請截止日期前,按一般程序自行辦理及完成二〇二五年春季學期的選科註冊申請(查閱本學期開辦的科目)。有關選科註冊的查詢可與教務處入學及註冊組(遙距課程)聯絡。
  4. 由於學額僅在繳交全數學費後才獲保留,申請人若希望確保成功註冊所選擇的科目及學科組別,可考慮在選科註冊時先自行繳交學費。學生事務處不會為任何申請人保留科目名額。若申請人在選科註冊時不自行繳交學費,其學額及學科組別將無法得到保證,但他們仍有資格申請資助。
  5. 第二輪申請的申請人需於選科註冊時自行繳交學費。如學生有經濟困難,未能於選科註冊時繳交學費,可申請將貸款直接用於繳交學費,但不確保能成功註冊所選擇的科目及學科組別。
  6. 如貸款申請最終未獲批核,成功選科註冊及已繳交學費的申請人,不能以此作為取消科目註冊的理由,其已繳交的學費將不予退還,並不得撥作另一學期或其他方面使用。
  7. 相關資料亦可從下列途徑索取:
    a. 諮詢中心(九龍何文田香港都會大學正校園大學地下入口)
    b. 學生事務處(九龍何文田香港都會大學正校園A座6樓A0626室)
    c. 教務處(九龍何文田香港都會大學正校園A座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