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管理学士(循途径一)

首页 入学申请 课程规例 运动管理学士(循途径一)
如此内容与繁体中文版本有差异,则以繁体中文版本为准。

运动管理学士课程规例

 

1. 一般规例

1.1

本规例乃根据《学士学位颁授规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学士学位颁授规例》及《教务规例》内词汇释义所采用的定义同时适用于本规例。

 

 

2. 入学条件

2.1

攻读运动管理学士课程(循途径一)者,一般须持有认可的工商管理相关科目的副学士或高级文凭 ,或等同资格。

2.2

攻读运动管理学士课程(循途径二)者,一般须持有认可的运动相关科目的副学士或高级文凭 ,或等同资格。

 

 

3. 运动管理学士课程

3.1

学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获考虑颁授运动管理学士学位:

 

3.1.1

符合《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2

符合《学士学位颁授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3

修毕至少120学分,其中基础程度科目不得多于40学分;及

 

3.1.4

按有关学士学位课程规例修毕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100学分,其中至少20学分须选自高级程度科目。

3.2

按大学规定,修读运动管理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必须:

 

3.2.1

选修表一CD类别的科目,取得100学分;及

 

3.2.2

选修本校开设的其他基础、中级或高级程度科目(GEN S100F 除外),取得所需的学分;但在120学分总数中,不得在基础程度科目取得多于40学分。

 
4. 运动管理学士课程 (循途径一)

4.1

学生循途径一攻读运动管理学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获考虑颁授运动管理学士学位:

 

4.1.1

符合《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4.1.2

符合《学士学位颁授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4.1.3

按有关学士学位课程规例修毕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40学分。

4.2

按大学规定,修读运动管理学士学位课程(循途径一),学生必须:

 

4.2.1

选修表一 SPM B213 或 SPM B217,取得20学分;及

 

4.2.2

修毕表一 SPM B335,取得20学分。

   

 

5. 运动管理学士课程 (循途径二)

5.1

学生循途径二攻读运动管理学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获考虑颁授运动管理学士学位:

 

5.1.1

符合《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5.1.2

符合《学士学位颁授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5.1.3

按有关学士学位课程规例修毕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40学分。

5.2

按大学规定,修读运动管理学士学位课程(循途径二),学生必须:

 

5.2.1

修毕表一 COMR B204,取得20学分 ;及

 

5.2.2

修毕表一 SPM B335,取得20学分。

表一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程度

运动管理学士

BUS B103 1,2

商务英语传意(一)

5

基础

CD

BUS B104 1

商务英语传意(二)

5

基础

CD

COMR B204 1,3,4

商业及管理概论

20

中级

CD

COMR B208 1

价值创造

10

中级

CD

SPM B213 1,5

运动与体适能

20

中级

CD

SPM B217 1,6

运动及锻炼科学的实践

20

中级

CD

SPM B335 1,7

运动管理:激励及指导方法

20

高级

CD


注:

  1. 此等科目与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会计算入有关学术资格之内。有关资料,学生应参阅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列表。

  2. 已修毕 BUS B100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BUS B103
     
  3. COMR B112 的科目编号已修改为 COMR B204。已修毕 COMR B112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COMR B204
     
  4. 已修毕 COMR B113F COMR B202F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COMR B112/COMR B204。
     
  5. 已修毕 SPM B214F SPM B215F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SPM B213。
     
  6. 已修毕 COMR B219FSPM B218F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SPM B217。
     
  7. 已修毕 SPM B336F SPM B337F 的学生,会视同已修毕 SPM B335。
     
  8. 全日制面授教学的科目与编号相同的科目属同一科目惟前者的编号之后有「F」一字。学生如已修毕全日制面授教学的科目不得重复修读遥距教学的相同科目反之亦然

二○一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