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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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规例

1. 一般规例

1.1

本规例乃根据《深造学位颁授规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学位颁授规例》和《教务规例》内词汇释义所采用的定义同时适用于本规例。

1.3

学生必须于一年内以全日制或两年内以兼读制完成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向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申请延长修读年期;延长期全日制为一年或兼读制为两年。

2. 入学条件

2.1

攻读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者,必须持有本大学认可的高等院校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同等资格。

3. 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

3.1

学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获考虑颁授创意写作文学硕士

 

3.1.1

符合《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学位颁授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3 按有关深造证书课程规例修毕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 60 学分。

3.2

按大学规定,修读创意写作文学硕士课程,学生必须:

  3.2.1 选修表一CA类别的科目,取得60学分。

表一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创意写作
文学硕士

CCA A880CF

创意写作坊:文学写作原理与实践

5

CA

CCA A881CF

实验写作

5

CA

CCA A882CF

书写视觉文化:文字与图像

5

CA

CCA A883CF

类型小说专题

5

CA

CCA A884CF

电影与舞台剧本创作

5

CA

CCA A885CF

网络小说阅读与创作

5

CA

CCA A886CF

创意时尚书写:名人、饮食与旅游

5

CA

CCA A887CF

动画剧情写作

5

CA

CCA A888CF

视觉叙事

5

CA

CCA A889CF

整合营销传播文案写作

5

CA

CCA A890CF

探索书籍与印刷设计

5

CA

CCA A891CF

创意写作专题

5

CA


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