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修讀單元都會要求學員完成活動和測試題,以幫助學員自我評定是否已經掌握課程的內容和理論。本科成績的評核,是以兩份作業和一次期終考試為標準,測試你能否清晰而有條理地把在各修讀單元內所學到的知識加以運用,達到評核的目的。
作業
本科設有兩份作業,共佔學科總成績40%。作業涵蓋的內容, 簡列如下:
第一份:
香港法律制度(單元一)
合約法(一)(單元二)
第二份:
合約法(二)(單元三)
侵權法 (單元四)
你必須使用文字處理軟件(例如Microsoft Word)完成作業, 並使用網上學習系統(OLE)繳交作業。所有作業必須在最後繳交日期或之前上載至OLE。
未能使用指定格式完成作業並上載至OLE,作業分數可能會被調整至零分。
申請延期繳交作業的規定
你必須嚴格遵守大學的繳交作業規則,這些規則在《學生手冊》已詳細列明。每份作業必須在繳交限期日或之前呈交。如有特殊理由,例如生病、遇上意外、殘疾問題或親人去世等, 你可以申請延期繳交作業。一般而言,倘於繳交限期後7天內呈交作業,可徵求負責評改該份作業的導師批准,而無須遞交文件證明申請延期的理由。導師有權酌情決定是否接納有關申請。一經批准,你便會獲通知新的繳交作業日期。
如申請延期超過7日,必須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若你患病,遇上意外、殘疾問題、親人去世或其他特殊情況,可以向學科主任提出超過7日的延期繳交作業申請。你必須填寫“延期繳交作業(7日或以上)申請表”,然後把表格交予學科主任。
- 你在申請延期時必須提交證明文件,以證明自己的申請理由。沒有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延期申請一般須在繳交作業限期日或之前提出。
- 8日至21日的延期申請必須由學科主任批核;超過21日者則由學院院長批核。
使用OLE繳交作業後,你有責任查閱作業是否能成功繳交,絕不能以電腦傳送失誤作為申請延期繳交作業的理由。如果因任何電腦傳送失誤導致導師未能於限期前收到你的作業,本校概不負責。因此,你繳交的每一份作業都應備份電腦檔案存底。
根據大學的規定,每個學科的最後一份作業均不得延期繳交。這規定將會嚴格執行。倘若任何學科的最後一份作業沒有按期繳交,該作業的分數將被調整至零分。
期終考試
本科的期終考試為筆答題,時間為3 小時,佔學科總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