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主任:林文芳博士,文學士、哲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香港科技大學)
學科編撰:林建平;譚成珠;楊若薇博士,香港都會大學
本科為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課程,以及語言研究榮譽學士(英文)及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雙學歷課程的課堂教學選修科目。修讀本科的學員應具有普通話的基本聽說能力,並對漢語拼音有一定認識。本科不設先修科目,但若學員已修讀或正修讀EDU E854C,學習效果會更好。
目標
本科旨在提高本港普通話教師的普通話聽說水平,更新其語言教學觀念,並增強其普通話教學能力,以促進和改善其相關教學工作。
內容
本科內容包括:
- 香港普通話教學現狀
- 現代漢語知識
- 注音能力
- 聆聽能力
- 朗讀能力
- 說話能力
- 語言教學理論
- 教學原則
- 教學實務
- 語言評估與教學評鑑
輔助學習活動
修讀本科需300小時。本科安排十次導修課、兩次工作坊、一次語言實驗室課,每次兩小時。
成績評核
本科有五份作業,其中一份為普通話教學的專題研習;另有一次期終考試,分為口試和筆試兩部分,範圍包括普通話聽、說、漢語拼音以及相關的教學理論和實踐。學員必須使用網上學習系統(OLE)繳交作業,特定作業除外。
學習器材
學習本科需要使用電腦/移動裝置登入本校網上學習系統聆聽錄音及觀看錄像。
指定教科書
徐世榮(1999)《普通話語音常識》,香港:三聯書店有限公司。(印刷本╱電子本)
國家教育委員會師範教育司組編(2002)《教師口語(試用本)》,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印刷本╱電子本)
國家教育委員會師範教育司組編(1996)《教師口語訓練手冊(試用本)》,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印刷本╱電子本)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1997)《普通話科課程綱要(小一至小六)》,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印刷本╱電子本)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2017)《普通話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印刷本/ 電子本)
備註
凡於1995年2月至2003年2月修讀由香港教育學院所舉辦的16星期全日制“小學普通話復修課程”,並取得及格成績者,可在報讀本校的教育榮譽學士(小學教育)學位課程時,申請科目成績轉移,但此安排並不適用於其他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