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課程及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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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課程及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課程規例

本規例乃根據《學士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學士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課程

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學位:

  a)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b)

符合《學士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c)

修畢至少120學分,其中基礎程度科目不得多於40學分;及

  d) 按有關學士學位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100學分,其中至少20學分須選自高級程度科目。

2.

按大學規定,修讀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學位課程:

  2.1 在一九八九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期間入讀本校的學生(即學生編號介乎89500000 96099999),必須:
    a) 選修表一所列的科目,取得至少100學分,其中至少20學分須選自高級程度科目(CH類別);及
    b) 選修本校開設的其他基礎、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取得20學分;但在120學分總數中,不得在基礎程度科目取得多於40學分。
  2.2

在一九九六年十月或以後入讀本校的學生(即學生編號列明在2.1段範圍以外),必須:

   

a)

修畢表一CC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20學分;及
    b) 選修表一CFCMCH類別的科目,取得至少80學分,其中至少20學分必須選自高級程度科目(CH類別);及
    c) 選修本校開設的其他基礎、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取得20學分;但在120學分總數中,不得在基礎程度科目取得多於40學分。
 

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課程

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學位:

 

a)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b)

符合《學士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c)

修畢至少160學分,其中基礎程度科目不得多於40學分;及
 

d)

修畢高級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及

  e) 完成課程指定的修課要求。

2.

按大學規定,修讀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學位課程:

  2.1 在一九八九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期間入讀本校的學生(即學生編號介乎89500000 96099999),必須:
   

a)

修畢 CHIN A361C 一科,取得10學分;及

   

b)

選修表一所列的科目,取得至少130學分,其中包括:

      (i)

至少20學分為COH類別的科目;及

     

(ii)

至少30學分為CHH類別的科目;及

     

(iii)

餘下的80學分可選自表一所列的任何科目;及

    c) 選修本校開設的其他基礎、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取得20學分;但在160學分總數中,不得在基礎程度科目取得多於40學分。
  2.2

在一九九六年十月或以後入讀本校的學生(即學生編號列明在2.1段範圍以外),必須:

   

a)

修畢表一CCH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30學分;及

   

b)

選修表一所列的科目,取得至少110學分,其中包括:
      (i) 至少20學分為COH類別的科目;及
      (ii) 至少40學分為CMH類別的科目;及
     

(iii)

至少40學分為CHH類別的科目;及

     

(iv)

餘下的10學分可選自表一所列的任何科目;及

   

c)

選修本校開設的其他基礎、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取得20學分;但在160學分總數中,不得在基礎程度科目取得多於40學分。

3.

榮譽學士學位分為以下榮譽等級:甲等、乙等(一級)、乙等(二級) 或丙等。惟在特殊情況下,本校可頒授不設等級的學士學位。

4.

按照有關課程的修課規定,學生獲頒學士學位的榮譽等級將由大學按規例決定。

5.

為計算積分點以釐定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學位的等級,大學規定以表一所列的高級程度科目中積分點最高的40學分為 “(a)組”;以表一所列的高級或中級程度科目中積分點最高40學分(已計入 “(a)者不算在內) “(b)。再者,“X” 的數值為1,表示 “(a) “(b)同等重要。(參閱《學士學位頒授規例》內「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部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
中國人文學科榮譽文學士
計算學位
等級組別

基礎程度

CHIN A161C 1,2,3

中國文史哲基礎課程

20

CC

CCH

CHIN A162C 1,2

中國人文學科基礎課程(一):歷史與文學

10

CC

CCH

CHIN A163C 1,2

中國人文學科基礎課程(二):思想與信仰

10

CC

CCH

CHIN A171C

應用文

5

CF

CFH

CHIN A172C

語文通論

5

CF

CFH

中級程度

CHIN A202C 4

當代中國文化

10

CM

COH

a b

CHIN A213C 5

香港歷史

10

CM

CMH

b

CHIN A272C

中國現代語法

10

CM

CMH

b

CHIN A273C

詩詞選

10

CM

CMH

b

CHIN A274C

現代文學

10

CM

CMH

b

CHIN A281C

中國中古史

10

CM

CMH

b

CHIN A282C 2

中國近世史

10

CM

CMH

b

CHIN A291C

邏輯與方法論

10

CM

COH

b

CHIN A293C

中國古代哲學思想

10

CM

CMH

b

高級程度

CHIN A361C

中國人文學科研究方法及文獻目錄學

10

CH

CCH

a b

CHIN A371C

中國古典小說

10

CH

CHH

a b

CHIN A372C

中國文學批評

10

CH

COH

a b

CHIN A381C

史學方法

10

CH

COH

a b

CHIN A382C 2,3

明清史

10

CH

CHH

a b

CHIN A383C 2

中國近代史 (1840-1949)

10

CH

CHH

a b

CHIN A384C

宋元明清社會經濟史

10

CH

CHH

a b

CHIN A391C

中國宋元明哲學

10

CH

CHH

a b

CHIN A392C

明末以來中國思想史

10

CH

CHH

a b

註:

  1. 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起, CHIN A162C CHIN A163C 兩科已取代了 CHIN A161C

  2.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列表。

  3. 此等科目現已停辦。

  4. CHIN A202C 已取代 CHST A202C學生成功修畢 CHST A202C 會視同完成 CHIN A202C
     
  5. CHIN A213C 已取代 HIST A213C。學生成功修畢 HIST A213C 會視同完成 CHIN A213C
     
  6. 生如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以前修讀 TRAN A251C 及/或 TRAN A252C 並取得及格成績,所得學分可分別算作中國人文學科文學士學位課程及榮譽文學士學位課程的CM及CMH類別科目的學分。

二○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