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課程及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課程規例 - 供(a)已完成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中文)課程之初級警務人員或警務人員;或(b)已完成執法及海關管理證書(中文)課程之香港海關關員或香港海關見習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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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課程及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課程規例 – 供(a)已完成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中文)課程之初級警務人員或警務人員;或(b)已完成執法及海關管理證書(中文)課程之香港海關關員或香港海關見習督察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副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學生必須(a)已完成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初級警務人員或警務人員; 或(b)已完成執法及海關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之香港海關關員或香港海關見習督察
   
3. 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途徑二」課程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途徑二」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文憑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其中至少20學分須選自中級程度科目。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途徑二」課程,學生必須:
  3.2.1 完成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 或執法及海關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
  3.2.2 選修表一FD及/或PFD*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及
  3.2.3 選修表一MD類別的科目,取得10學分,以符合文憑的要求,共取得60學分。
  * 欲銜接到執法及保安管理社會科學學士或執法及保安管理榮譽社會科學學士學生必注意取自預修程度科目的學分不可計算入學士學位或榮譽學士學位內。
 
   
4. 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途徑二」課程
4.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途徑二」
  4.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2 符合《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所載的規定;及
  4.1.3 按有關高級文憑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90學分,其中至少10學分須選自高級程度科目。
4.2  按大學規定,修讀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途徑二」課程,學生必須:
  4.2.1 完成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 或執法及海關管理證書(中文)課程(30學分)
  4.2.2 修畢表一CHD類別的必修科目(即 LESM A201 及 LESM A204*),取得20學分;及 
  4.2.3 選修表一FHD及/或PFHD**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及
  4.2.4 選修表一MHD*類別的科目,取得10學分;及
  4.2.5 選修表一HHD類別的科目,取得10學分,以符合高級文憑的要求,共取得90學分。
  * 學生如取得本文憑後再修讀高級文憑課程,其於文憑課程中取得的學分,可通過學位銜接,計算入高級文憑課程內。然而,學生如欲循「途徑四」修讀執法及保安管理榮譽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則必須以其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直接銜接到榮譽學士學位,而不得先銜接到執法及保安管理高級文憑。
  ** 欲銜接到執法及保安管理社會科學學士或執法及保安管理榮譽社會科學學士學生必注意取自預修程度科目的學分不可計算入學士學位榮譽學士學位內。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執法及保安管理文憑
途徑二
執法及保安管理
高級文憑
途徑二
預修程度
ENGL E070 1 大專英語
PFD 
PFHD 
EDU L080 1,3 學習技巧
PFD 
PFHD 
基礎程度
ENGL A101 1,2 大學英語寫作技巧
FD 
FHD 
BIS B121 1,3,6 商業電腦與互聯網應用
FD 
FHD 
BIS B123 1,6 商業電腦應用
5
FD
FHD
BUS B170 1,3 商業數量法
10 
FD 
FHD 
BUS B171 1,,3,9 商業統計學
5
FD 
FHD 
BUS B172 1,3,5 決策數量法
5
FD 
FHD 
ENGL A122 1 表達技巧
FD 
FHD 
MGT B160 1  基礎商業管理
FD 
FHD 
MGT L162 3  管理質素
FD 
FHD 
SOSC A101 1 社會科學基礎課程
20 
FD 
FHD 
中級程度
BUS B2731 商業數量分析
10 
MD
MHD 
ECON A230 1,3,4 經濟學導論
10 
MD 
MHD 
ECON A231 1,4 微觀經濟學導論
5
MD 
MHD 
ECON A232 1,4 宏觀經濟學導論
5
MD 
MHD 
ECON A230C 1,3,10 經濟學導論
10 
MD 
MHD 
ECON A231C 1,10 微觀經濟學導論
5
MD 
MHD 
ECON A232C 1,10 宏觀經濟學導論
5
MD 
MHD 
MGT B240 1 管理原理與實務
5
MD 
MHD 
MGT B290 1,3,7 組織行為學
MD 
MHD 
PUAD A201 1,3,8 公共政策與行政導論
10
MD
MHD
PUAD A202 1,8 公共行政導論
5
MD
MHD
PUAD A203 1,8 公共政策導論
5
MD
MHD
LESM A201  香港司法制度
10 
MD 
CHD 
LESM A204  保安實務與管理
10 
MD
CHD 
POLS A201 1 政治學導論
10 
MD 
MHD 
SOCI A202 1 香港社會
10 
MD 
MHD 
POLS A211 1 香港政府及政治
10 
MD 
MHD 
高級程度
LESM A301  警務重點問題研究
10 
— 
HHD 
LESM A304  研究方法:執法與保安學
10 
— 
HHD 
LESM A305  犯罪學與刑罰學重點問題探索
10 
— 
HHD 

註:

  1.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列表。
     
  2. ENGL A101 已取代 ENGL A100。學生成功修畢 ENGL A100 會視同完成 ENGL A101。
     
  3. 此等科目現已停辦。
     
  4. 學生成功修畢 ECON A230 會視同完成 ECON A231 和 ECON A232。
     
  5. 學生於二○○七年四月學期或之前修讀 BUS B172 並取得及格成績者該科目之學分可計算於本課程或其他有關課程之內。 BUS B172 於二○○八年四月開始停辦。
     
  6. 學生成功修畢 BIS B220 / BIS B121 會視同完成 BIS B123。
     
  7. 學生成功修畢 MGT B346 會視同完成 MGT B290。
     
  8. 學生成功修畢 PUAD A201 會視同完成 PUAD A202 和 PUAD A203
     
  9. 學生於二○二○年春季學期或之前修讀 BUS B171 並取得及格成績者該科目之學分可計算於本課程或其他有關課程之內。 BUS B171 於二○二○年夏季開始停辦。
     
  10. 學生成功修畢 ECON A230C 會視同完成 ECON A231C 和 ECON A232C。
     

二○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