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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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深造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1.3

《轉換深造學術資格規例》適用於能源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深造證書(能源管理及審核)轉換至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

1.4

學生須於大學指定時間內修畢課程。

1.5

由首次註冊報讀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起計,學生必須於六年內完成所報讀之課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認可的工程、科學工程學或相關領域的學士學位,或

 

2.1.2

持有認可的非工程學的學士學位,並具備至少三年與工程學有關的工作經驗

 
3. 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 (見註1)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CM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20學分;及

 

3.2.2

選修表一SM類別的專科科目,取得至少20學分。

  3.2.3 選修表一SM類別專科科目或OM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

ENGG S826F 工程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與開發
20
CM
ENGG S837F 系統工程
10
SM
ENGG S838F 創新及科技管理
10
SM
ENGG S851F 建築經濟
10
SM
ENGG S852F 建築策劃與營造
10
SM
ENGG S853F 屋宇設備管理
10
SM
ENVR S891F 清潔生產及綠色科技
20
SM
ENGG S801F 工程管理專題研究
20
OM
ENVR S890F 能源管理及審核
20
OM
ENVR S892F 環境工程及設計
20
OM

註:

  1. 工程管理工程學碩士課程已於二○一九年春季學期停辦。上述課程的最後頒授期為二○二四年春季學期。

二○二○年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