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學深造證書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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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學深造證書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深造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和《深造文憑及證書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1.3

由首次註冊報讀環境學深造證書課程起計,學生必須於六年內完成所報讀之課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環境學深造證書課程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本大學頒授的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理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或

 

2.1.2

持有本大學頒授的應用科學(樓宇設施的能源及環境管理)理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或

 

2.1.3

持有本大學頒授的環境學理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或

 

2.1.4

持有本地或海外大學所頒授認可的理學士學位,或等同與環境學或健康及安全相關的專業資格;或

 

2.1.5

持有任何榮譽理學士學位;或

 

2.1.6

持有任何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並具備至少兩年環境保護、公眾健康、職業安全或相關領域上的實際經驗;或

 

2.1.7

持有認可的高級文憑或副學士,或等同的學歷,並具備至少六年環境保護、公眾健康、職業安全或相關領域上的實際經驗

 
3. 環境學深造證書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環境學深造證書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深造文憑及證書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深造證書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2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環境學深造證書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所列的科目,取得20學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ENVR S830F 現代社會的環境保護

5

ENVR S840F 環境管理的實踐

5

ENVR S850F 生態保育與環境評估

10

二○一○年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