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修业要求 (五学分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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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修业要求 (五学分学制)

除个别课程按其课程要求另有规定,以下一般修业要求适用于本科及副学位课程。

1. 通识科目

学生须完成指定数量的通识科目。学生须修读与所属课程的「学科范畴」不同的通识科目,而每一科通识科目的「学科范畴」亦须不同。

一年级入学的学生一般须完成四个5学分(20学分)的通识科目。二年级入学的学生一般须完成四个5学分(20学分)的通识科目。

请浏览通识科目网页所载关于通识科目、学科范畴及科目开办时间表。

2. 非专科科目

荣誉学士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一般会要求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分别修读20个及10个学分的非专科科目。

3. 英语科目

一年级入学的学生一般需要完成两个5学分(10学分)的英语科目。部份课程可将英语科目视为非专科科目。

请浏览英语科目网页所载的英语科目信息。

4. 大学核心价值单元

为培育学生,使他们能发挥大学四项核心价值:诚信、公正、毅力及创新,本科生需于毕业前完成四科不设学分的网上单元,每项核心价值设一科单元。此要求适用于2021/22学年起入学的一年级入学学生,2022/23学年起入学的二年级入学学生,及2023/24学年起入学的三年级入学学生。

请浏览大学核心价值单元网页所载详情。

5. 基础程度科目上限

基础程度科目为初阶科目,一般不设有必须或建议先修科目要求。其科目编号首位数字为「1」,如GEN A101BF。

一般而言,一年级入学的学生不可修读超出40学分的基础程度科目,而二年级入学的学生不可修读超出20学分的基础程度科目。

若你所修读的基础程度学分超出上限,部份基础程度学分将不可用来满足毕业要求。你须要修读较高程度的科目(即科目编号首位数字为「2」、「3」或「4」的中级或高级程度科目)以作替换。

6. 每学期/学年修读学分上限

每学期/学年设有修读学分上限,旨在让学生从学业及课外活动得到平衡,详情如下:

每学期修读学分上限30學分
适用于两个学期的课程

秋季及春季学期的总修读学分不得超出50学分;及

如学生额外于夏季学期选修,所修读学分不得超出25学分

适用于三个学期的课程整个学年的总修读学分不得超出75学分

7. 教学语言

除部份双语或获特准课程,各个课程一般有其主要的教学语言。如学生修读以非主要语言授课的科目,其修读的学分不可超过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