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成绩

本科生及副学位 考试及评核 科目成绩

頒授科目成績

每个科目均个别设有一个由本校任命的成绩评核委员会,负责评定该科的成绩,再由教学学院审核通过。

倘若你所修读的科目设有期终考试,学生的科目总分是以平时作业总分及考试总分两者一同计算出来的。成绩级别主要取决于科目总分,但学生必须同时在考试总分及平时作业总分均取得大学设定的最低成绩要求,才可取得及格的成绩级别。要获颁某个成绩级别,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必须符合成绩评核委员会所厘定的该级别的最低成绩要求。

有关详情,请查阅<学生手册>

科目成绩公布

學生一般可在考試期後的三到五星期內透過本校網站的MyHKMU(在學學生)查看他們的科目成績。

HKMU 網址 (在學學生): 登入MyHKMU > Academic >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 Assessment Results

上诉科目成绩

大学一般会于考试期后三至五个星期内发放成绩。学生可透过本校网站(在学学生)的 MyHKMU查阅科目成绩。如学生认为大学评核成绩时有错误,可根据指定限期前递交已填妥的E-AR表格「上诉科目成绩申请表」及港币六佰五十元的支票(按每科目计算)予教务处考试及评核组,申请科目成绩上诉。逾期递交恕不受理。

有关详情及截止申请日期,请查阅<学生手册>及表格内的重要事项。

学科修读证书

学生如在大学所开办的科目取得及格,并获得相关数目的学分,可向教务处递交填妥的E-CC表格「学科修读证书申请表」及行政费用港币五十元(按每科目计算),申请签发一份学科修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