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成績

本科生及副學位 考試及評核 科目成績

頒授科目成績

每個科目均個別設有一個由本校任命的成績評核委員會,負責評定該科的成績,再由教學學院審核通過。

倘若你所修讀的科目設有期終考試,學生的科目總分是以平時作業總分及考試總分兩者一同計算出來的。成績級別主要取決於科目總分,但學生必須同時在考試總分及平時作業總分均取得大學設定的最低成績要求,才可取得及格的成績級別。要獲頒某個成績級別,學生所取得的成績必須符合成績評核委員會所釐定的該級別的最低成績要求。

有關詳情,請查閱<學生手冊>

科目成績公佈

學生一般可在考試期後的三到五星期內透過本校網站的MyHKMU(在學學生)查看他們的科目成績。

HKMU 網址 (在學學生): 登入MyHKMU > Academic >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 Assessment Results

上訴科目成績

大學一般會於考試期後三至五個星期內發放成績。學生可透過本校網站(在學學生)的 MyHKMU查閱科目成績。如學生認為大學評核成績時有錯誤,可根據指定限期前遞交已填妥的E-AR表格「上訴科目成績申請表」及港幣六佰五十元的支票(按每科目計算)予教務處考試及評核組,申請科目成績上訴。逾期遞交恕不受理。

有關詳情及截止申請日期,請查閱<學生手冊>及表格內的重要事項。

學科修讀證書

學生如在大學所開辦的科目取得及格,並獲得相關數目的學分,可向教務處遞交填妥的E-CC表格「學科修讀證書申請表」及行政費用港幣五十元(按每科目計算),申請簽發一份學科修讀證書。